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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讯!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一村庄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2023-06-23 00:24:18 来源:有德之州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原县

德原街道高村(一期)拆旧实施方案的批复


【资料图】

平原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呈报批准平原县德原街道高村(一期)拆旧实施方案的请示》(平政发〔2023〕22号)收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国土资发〔2018〕7号)等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平原县德原街道高村(一期)拆旧实施方案,总规模8.1004公顷,拟复垦为农用地面积8.1004公顷(其中耕地为7.9995公顷,拟复垦耕地质量等别为7等)。本项目不涉及安置区。

项目实施完成后,节余指标要预留不低于15%的比例归村集体使用和支配,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改善农民当前和长远生产生活条件。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平原县德原街道高村(一期)拆旧项目情况表

单位:公顷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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